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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与各器官的关系

     做事必须用器官。做什么事,用什么器官。耳、目、口、鼻、四肢、百体……都是要活用的。所以有的事,要用耳做;有的事,要用眼做;有的事,要用嘴做;有的事,要用脚做;有的事,要用手做;有的事,要用它们——耳、目、口……一起来分工合做。

     中国教育普通的误解,以为是:用嘴讲,便是“教”;用耳听,便是“学”;用手干,便是“做”。这般一来,不但是误解了“做”;  也便是误解了“学”和“教”了。

     我们主张“做学教”是一件事的三方面:对事说是“做”;对自己的进步或退步说是“学”;对别人的影响说是“教”。做要用手,即学要用手,教要用手;做要用耳,即学要用耳,教要用耳;做要  用眼,即学要用眼,教要用眼。做要用什么器官,即学要用什么器官,教要用什么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