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治会是学校里面一种团体,自然与学校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分为两类: 一、关于权限的,二、关于学问的。
一、权限上的关系学生自治会正式成立之后,学校里面的事体,就可分为二部分: 一部分仍旧是学校主持, 一部分由学生主持。平常的时候,权限固可以分明;不过既在一个机关里面,总有些事体划不清楚的。既然划不清楚,就不能不有一种接洽的机关,使两方面的意思,都可以发表沟通,而收圆满的效果。此外还有临时发生而有关全校的事体,学校与学生都宜与闻,更不得不有一种接洽的机关。人数少的学校,可由校长直接担任; 人数多的学校,可由校长指定教职员数人担任。学生自治会职员有事时,即可与他们接洽;而学校有事时,也由这几位和学生接洽。有这种接洽的组织,然后学校与学生声气可通,就没有隔膜的弊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