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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治如果办得不妥当就要发生这几种弊端

第一,把学生自治当作争权的器具大凡团体都有一种特别的势力,这种势力比个人的大得多。用得正当,就能为公众尽义务;用得不当,就能驱公众争权利。学生自治是一种团体的组织,所以用得不妥当的时候,也有这种危险。

第二,把学生自治误作治人看这个危险是随着第一个顺路下来的。有的时候,这也是个自然的趋势。因为有了团体,一 不谨慎,就有驾驭别人的趋势。刘伯明先生说:“人当为人中人,不可仅为人上人。”这句话,是我们共和国民的指南针。

第三,学生自治与学校立在对峙地位学生自治会与学校当有一种协助精神,不可立在对峙的地位,但是办得不妥当,这种对峙的情形,也是免不掉的。不过这是一种很不幸的现象,不是师生之间所宜有的。

第四,闹意气学生有自治的机会,就不得不多发言论,多立主张,多办交涉, 一不小心,大家即刻闹出意气;再由闹意气而彼此分门别户,树立党帜,于是政客的手段,就不得不传到学校里来了。

以上所举的,不过是几种重要的弊端;至于小的弊端, 一时难以尽举。总之,学生自治如果办理不善,则凡共和国所发现的危险,都能在学校中发现出来。但是我们要注意,这许多弊端都是办理不妥当的过处,并非学生自治本体上的过处。如果厉行自治的时候,大家不愿争权,而愿服务;不愿凌人,而愿治己;不愿对抗,而愿协助;不愿负气,而愿说理,那么,自治之弊便可去, 自治之益便可享了。这种利害关头,凡做共和国民的都要练习。 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有同学的切磋,有教师的辅助,纵因一时不慎,小有失败,究竟容易改良纠正。若在学校里不注意练习,将来到了社会当中,切磋无人,辅导无人,有了错处,只管向那错路上走,小而害己,大而害国。这都是因为做学生的时候,没有练习自治所致的。所以学生自治如果举行,可以收现在之益;纵小有失败,正所以免将来更大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