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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为给儿童需要之事业

教育者,乃为教养学生而设,全以学生为中心,故开办学校,聘请教师,无一非为学生也。若无学生,焉有学校?既无学校,焉有教师?然则教师与学生,焉可无同情耶?同情谓何?  即以学生之乐为乐,以学生之忧为忧;学生之休戚即我之休戚,学生之苦恼即我之苦恼是也。鄙人曾参观一校,终日仅一见教  师之笑,不可谓不威严矣!吾人若设身处地为其学生,必须视之为判官、为阎罗,如芒刺之在背矣。此教师不能与学生同情之故也。现中国教师之大弊,即在于此。此又我师范生所当注意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