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与传承文化 > 学陶文化

共和之险象

(一)国民程度不足

共和国政府既由人民治理,则人民能力之厚薄,其政府之良窳,即于焉定之。然国民程度之高下,不徒在识字读书已也。有读万卷书,卒业大学校,而不能为一圆满之国民者。故有政治知识、社会阅历,足当国民之名而无愧者,其为数盖少。况此少数良国民,或阻于人事之纷扰,或夺于来生之修证,或视官司为藏污之所而引身自洁,或惮案牍为劳神之魔而躲闲避事。有此诸因,于是良国民愈如凤毛麟角而不可多见。噫!贤能不出,则共同责任何人担负,共同目的何人筹画乎?

(二)伪领袖

法家拂士不出,国事竟无人间乎?动物不能无脑腑,即人群不能无领袖。君子不出,小人斯出矣!人民主性,能导于正,亦能导于邪。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欲小人之不暴其民,舍“乱亦进治亦进”之君子出,其道末由。诗曰:“彼其之子,不称其服。”君子不出,则非其人而有居其位者矣。诗曰:“彼君子兮,不素食兮。”君子不出,则有居其位而不忠其职者矣。诗曰:“受爵不让,至于已斯亡。”君子不出,则有贪禄不止者矣。诗曰:“谁秉国成,不自为政,卒劳百姓。”君子不出,则有惮责重而不肯负荷者矣。诗曰:“彼月而微,此日而微,  今此下民,亦孔之哀。”君子不出,则有居高明之位而有以流俗自况者矣。为政重领袖,为共和政尤重领袖。故谓共和政治为愚民政治者,大谬也。人民不以其愚治国,而以其所付托之领袖治国。领袖愚劣,斯政治愚劣;领袖仁智,斯政治仁智。此革丁氏  所以谓共和国之成败利钝,在于领袖之智愚仁暴也。共和政治之伪领袖有二: 一为媚民政客。此辈不问国情,不顾进化,只施其和顺温柔之手段,取媚选举机关,以窃权势。二为选举理事。此辈乘国民无暇问政之隙,运其机械,约束选举,与媚民政客暗结,左右政局,以图安富。共和国有此二种伪领袖,则稗政难除,  善政难兴;公共福利不能谋,公共进化不可期。虽然,此亦程度不足,贤能独善,阶之厉也。

(三)党祸

国民对于政治有自觉心,则必发生政治问题。而各人对于此种问题之决判,有主急进者,有主保守者,议论纷纷,其同者必各合于一。故政党之为物,实共和国必然之现象。且国大民众,  共同之意志易于发表而力于施行,欲维持公安,必恃此强有力之政党。故在共和政体之下,政党实为必要之团体。然弊缘利生,政党之为祸于共和政体,盖亦未可忽也。

(甲)政党仅国家之一部分,而非其全体。党人往往以一党自画,而忘全体之福利。

(乙)缘此党见,实生偏忠。忠于一党,遂谓忠于全国,愈忠愈不忠。然急烈派热忱,本无限制,安能望其明此。

(丙)既具党见,复尽偏忠,则妒嫉倾轧主事,必然发现。 一党当权,则反对党必尽其能以障碍其政策之施行,使失民心,而为将来夺权之地步。

(丁)党之意志,视同神圣,党人有违无赦,斯个人失自主之精神。

(四)多数之横暴

自服从多数之说行,而少数人失良心志愿之自由。多数之横暴,有视君主为加甚;多数之主张,可以定个人之命运。然多数人之主张,非可以尽合天理也。文底裴利比曰:“国家对于强且众之部分,而不能护翼其至寡且弱之部分,是不啻为大盗之群。”盖人数之多寡,不能定理由之曲直,多数既占优胜,其大责任即为谋全体之福利。少数为全体之一部分,多数人苟不能均润其福利于少数,则多数政治已耳。共和云乎哉?多数横暴之最凶险者,是为乌合之众。伪领袖攘臂一呼,和者万人,其结合以脑感而不本于公理。征之历史,则法国恐怖时代,杀人如麻, 流血成川,其彰明较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