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日益增强,人们越来越重视保健和养生,中医药知识体系中的“药食同源”理念越来越受到重视。笔者认为,应遵从中医本质,明确药食同源理念内涵,充分发掘中医文献资源,完善现行药食两用品种管理办法,使优秀的药食同源理念成为促进民众健康的源泉。
药食同源理论现代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药食同源”是近年来中医界学者总结历史经验和相关理论后提出的新概念。虽说药食同源的专业名词出现于现代,但是,药食互用的现象却贯穿了整个中医药发展史,乃至整个中华文明史。
药食同源理念的本质是“万物皆可入药”,中医也是按照这一原理进行医养实践的。在本草著作中,米谷稻粱、鸡鸭鱼肉皆有性味功效,历代食疗本草、食物本草中,记载有治疗功效的种类多达上千种。但是,现行的药食两用物质管理办法是将药物名录中具有食品功能的物品挑选出来加以管理,品种和范围有所缩窄。
此外,药食同源是中医药学的组成部分,由此派生出药食两用概念和相应的品种。笔者认为,药食两用物质管理办法对“药食同源”“药食两用”概念、内涵、外延、标准、规范和发展历程,以及传统思维和现代规范的相融性等等,缺乏深入的研究。
除了缺少纵深研究外,不重视古典文献研究也是当前亟待改进之处。《食疗本草》《饮膳正要》《救荒本草》等很多中医古籍中都记载了药食同源物种及其使用经验,更隐含着药食同源理念的内涵、外延和实际运用准则等,应在相关法规制定时充分体现古典文献中的相关内容。
深研药食同源理论,完善药食两用政策
药食同源理论充分体现了中医对世界的认知,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完美融合。基于上述现状,要充分发挥药食同源理论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应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推动。
遵从中医药理论,明确药食同源理念内涵、外延
现代医药、食品行业确实需要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需要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要大力弘扬药食同源理念,就要对药食两用品种进行科学定位,界定范围,这是充分保障民众健康的必要举措。同时,药食同源应充分依照中医理论,寻求食品资源的扩充和改良,真正发挥中医优势和特色,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养生食品行业。
要精研中医文献,充分利用古人智慧和历史经验。对药、食、药食两用概念重新定义,明确其内涵和外延。首先,遵从中医整体观念的基本原则,深入研究“药食同源”概念的本质及思想内涵,依托中医典籍和本草著作,借助现代食品、药品的经典定义乃至管控原则,确定药食两用概念的外延所能涵盖的范围和种类,规范和厘清食物系统和药物系统的边界和重合内容。
充分发掘中医文献资源
《黄帝内经》有大量药食同源的理论论述和药、食区别原则的表述,《神农本草经》记录了多种常用食物,如大枣、生姜、核桃、莲子、蜂蜜、百合等上、中、下三品分类法,也指明了药食两用的衡量标准。
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将药物按自然属性进行分类,如“果菜米食”,将食物单独列出专篇。这一分类方法被后世延续。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有“食治篇”,其中分类为“果实”“菜蔬”“谷米”“鸟兽(附虫鱼)”等篇章,共收录果、菜、谷米、鸟兽鱼虫155种。
宋代官修《太平圣惠方》设“食治门”,记载药膳方剂160首。元代饮膳太医忽思慧的《饮膳正要》则为我国最早的饮食卫生和营养学专著,其中有230种单味药食两用品。
上述文献是药食同源理论取之不尽的资料库,也是药食两用品种用之不竭的资源库。只有在充分研究中医理论和文献的基础上,才能挖掘更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兼具养生保健功能的食品类别。
完善现行药食两用品种管理办法
要区分监管对象,将食品属性明确的物品移出名录,或另立项目,放开管控。药物属性明显的品种,应该扩充品种,充分利用。分类管理的原则还要兼顾不同产业、不同人群以及不同诉求(如养生、康复、美容等),细化药食同源理念下的行业分类。同时,必须重视中药药性原理,对品种、产地、炮制、配伍进行细化。
要充分兼顾地域特色、民族风情、饮食习惯,制定出符合民情、有温度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