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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创新人才测评服务指南》团标通过专家立项论证

       在甲辰龙年的春天来临之际,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召开“拔尖创新人才测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研讨会暨团标立项审查会”。来自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科技部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单位的专家、教授齐聚一堂,聚焦拔尖创新人才测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共商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大计。会议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教育部原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主持,清华大学国家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研究院副院长毛居华任审查组组长。研讨会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审查环节,根据《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了“选举组长—申请人陈述—专家质询—申请人答辩—现场表决—补充材料—二次申请—个人函审—组长汇总—专家表决—学会批准”等规定动作,最终通过由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酵膳堂科技发展(吉林)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申报的《拔尖创新人才测评服务指南》立项论证。

  关于拔尖创新人才的定义是与会者研讨环节共同关注的话题。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常务理事、教育标准专业委员副理事长张建强说,综述学术界关于“拔尖创新人才”的定义,比较全面的观点是,应从智力和非智力两大因素进行界定。智力因素包括人才、创新、拔尖三个概念。所谓“人才”是指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对社会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做出一定贡献的劳动者,属于行业骨干。国际上普遍将人才分为学术型、工程型、技术型、技能型四类。所谓“创新”是整合现有资源及优势,区别于常规思维,优化或创造出具有正向价值的新的事物、要素、程序、方法、途径、环境等。拔尖创新人才的创新,就是在认识论、实践说、辩证法这三个维度上的创新。所谓“拔尖”是在贡献、价值、顺序、级别等方面处于领先位置。“拔尖创新人才”的“拔尖”是指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在次序、等级、成就、价值等方面居领先位置的创新人才。非智力因素包括:理想、信念、道德修养、意志、性格、气质的塑造等。由此,拔尖创新人才是指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中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具备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等非智力因素品质,通过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在社会秩序、等级、成就、价值等方面居领先位置的劳动者。这样的定义为团标研发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制定《拔尖创新人才测评服务指南》恰逢其时。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2023年5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核心课题”“进一步加强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为解决我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人才支撑”。这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当芯片技术等卡脖子科技被西方垄断,“钱学森之问”再次摆在所有国人的面前,如何明确拔尖创新人才培育的方向和目标?如何构建和营造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标准决定质量”“没有高标准就没有高质量”?在2023年年底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主办的“2023拔尖创新人才协同培养学术论坛”上,来自全国36所高校、66所高中学校、以及各相关组织近200余位教育工作者齐聚一堂,就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共建拔尖创新人才生态、创新新时代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方式、打破学段壁垒,做好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等主题共同呼吁相关标准体系的出台。

  据团体标准审查组专家透露,制定《拔尖创新人才测评服务指南》,是拔尖创新人才测评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开篇之举,是做好人才选拔、评价与培养的前提和基础,国内外尚无系统实用的同类研究,标准选题意义重大。该标准适用于提供拔尖创新人才教育服务的组织以及遴选、应用或开发测评的组织。该标准对于营造具有共性发展特征和个性成长空间、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兼容的拔尖创新人才培育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审查组一致同意立项申报书对该标准的内容进行的科学系统的规划。即对标ISO 29992:2018 国际标准,将测评策划、测评开发、测评管理、测评审核与优化、测评公平、测评道德、测评文件等作为《拔尖创新人才测评服务指南》的主要内容。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教育部原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希望,标准起草工作组进一步明确研究范畴、注重规范性和科学性、注重权威性和应用性、落实项目研究经费、人才保障等条件。尤其是要扩大参编队伍,增加标准研究机构、人力资源研究机构及行业机构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调查研究和试点应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