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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文深化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配备 开源引流固本解决基层中医馆少中医

近日,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配备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中医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重要作用,推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解决少数中医馆尚未配备中医医师的问题。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在中医馆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等,提升中医馆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中医医师配备问题。要扩大基层中医药人员供给。根据需求合理确定专科或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毕业后优先安排至人员短缺的中医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模式;鼓励中医(专长)医师在中医馆内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能够规范操作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人才。

同时,要推动中医医师向基层流动。建立健全县级医院中医医师定期到中医馆提供服务机制;落实服务基层制度,中医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经历;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工作机制;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中医馆执业;持续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专家定期到中医馆开展诊疗、带教工作。

此外,要完善基层中医医师发展政策。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在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中医馆中医医师倾斜等。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未设置中医馆、未配备中医医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台账,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提出解决措施,并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